吸烟政策

禁止在所有大学设施内吸烟. 该政策禁止在任何大学设施入口25英尺范围内吸烟, 并且在确定非吸烟者暴露在烟雾中时给予他们优先考虑.

该政策的指导方针规定,禁止在所有室内和封闭的庭院场所吸烟. 在所有有围栏或围墙划定的户外运动设施内,以及距离围栏或围墙或入口25英尺内,以及所有大学提供的车辆和存在火灾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内,禁止吸烟.

行政官员或其指定人员负责执行这项政策. 他们有责任告知他们的员工吸烟和不吸烟的政策. 他们还负责指定吸烟区和非吸烟区,并确保吸烟区/非吸烟区有适当的标记.

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产生的投诉和争议应提交直接主管解决. 未解决的问题应提交给适当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, 最后向主管行政和财务的副总统提出上诉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