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

新*分类雇员的12个月试用期

从9月25日起开始初始就业或重新就业的机密雇员, 2000年及以后必须服a 12个月的试用期.

由于工作表现原因,试用期最多可延长18个月, 带薪或无薪休假期间,包括军事无薪休假或VSDP(弗吉尼亚病), 和伤残计划)短期伤残假连续14天以上.

*New可以指新雇佣的或新再雇佣的.

主管文件及指引

绩效计划 & 6 Month Review

12个月回顾

延长申请(最多18个月)

弗吉尼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.45:试用期

请将弗吉尼亚联邦人力资源管理部(DHRM)政策作为该政策的权威信息来源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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